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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谋划
时间:2022-03-17  作者:刘东坡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以来,在区工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为目标,以“日常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品牌化、品牌工作亮点化”为思路,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当好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排头兵、领头雁贡献检察力量。2021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8件133人,批捕75件97人,不捕26件39人;审查起诉案件325件427人,起诉253件338人,不起诉63件77人,改变管辖5件13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4件。

  一、强化大局意识,凝心聚力服务省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服务防疫大局。面对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做好机关防疫的基础上,积极服从区工委安排,分包集中隔离点、协助进行流调、协助村居防疫、入户进行人口调查,参与各项防疫任务共340余人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检察人的使命和担当。坚持防疫和办案两不误,充分利用网上受理、书面审查、信息化办案等方式,确保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办案办公不停歇不打烊,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提审300余次,以法律监督助力疫情防控,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结合代表委员联络,主动走访全国人大代表、以岭药业总经理吴相君,省政协委员、河北金仑医药董事长王一兵等企业代表,上门问需问计。

  二、强化理念引领,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优化刑事检察工作。认真执行“案-件比”评价指标,减少不必要的退补和延期,“案-件比”现为1.0935,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成值班律师工作站,共适用298件381人,适用率94.07%,律师参与率100%;提出量刑建议313人,精准化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采纳率为99.04%;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适用速裁程序61件,适用率29.33%。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3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侦查8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9人、漏罪1人。加强审判程序监督,提出抗诉1件。制发首份《检察意见书》,将被不起诉人移送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加强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5人,审查起诉案件9件17人,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率、社会力量参与率、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不捕率均位居全市前列。针对一起性侵案未判处职业禁止提出抗诉,二审依法改判,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减假暂、剥夺政治权利、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等专项行动,督促履行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职能,积极建立沟通协调和定期巡察机制,办理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7件7人,依法收监执行2人。

  做好民行和公益诉讼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2件,一审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执行监督案件11件,协助市院办理民事二审申诉案件52件。办理的一件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案,当事人分别给我院及办案人送来“秉公办案,执法如山”“司法公正保平安,检察情怀暖人心”的锦旗表示感谢。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参与行政争议化解案件2件,协助市院办理行政二审申诉案件2件。规范开展公益诉讼,联合法院签订《关于确保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活动的若干意见(试行)》,分别与区河长办、林长办签订“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制定本院《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办法》,加强内外部协作配合,注重对窨井盖、超市散装食品、不规范停车、英烈保护“等外”领域案件探索。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件,立案44件,其中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1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3件,努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言人。办理的督促整治“违法占用盲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强化为民情怀,持之以恒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强化检察惠民举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继续保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持续开展“六清”工作,紧盯“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深入乡镇开展法律宣传,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切实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立足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落实每周三检察长接待日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待群众信访网电35件101人,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将公开听证引入信访矛盾化解,对2起刑事申诉进行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和人民监督员等中立第三方意见,其中1起当事人明确表示息诉罢访。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12人,发放救助金15.3万元,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主题实践活动先进提名典型案例,其中一名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相关信息在河北法制报得以刊发,以检察办案巩固脱贫成果。持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检察专项活动,“木兰有约”应邀走进赞皇二中,开展小学生模拟审判,送法进校园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日走进河北广播电视台直播间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断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持续推进检务公开。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线上和线下同频互动,共有200多人次走进检察机关,法律宣传受众达300余人。举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和“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两次检察开放日,走进学校、乡镇、集市开展各类主题法律宣传10余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26件、法律文书230件和重要案件信息2件,对拟不起诉等24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受理律师网上预约申请137人次,免费提供电子阅卷光盘刻录服务,认真做好律师互联网阅卷,切实打造阳光透明的办案程序。立足“一网两微”,强化新媒体平台管理,持续推送各类检察主题原创信息,积极打造网上阳光检务平台。院官方微博被评选为“2020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连续五年获此殊荣,新媒体已经成为我院乃至全市的亮点。

  四、强化管理质效,坚持不懈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统筹开展各项活动。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三重四创五优化”和“六个一”专题警示教育等,主动配合做好市委统筹巡察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持续提升检察队伍能力。推进完成了监察体制改革,5名同志转隶至监察委。裴丽艳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于晓娜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崔燕豫、陈思晨入选省院人才库。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深入开展“四项教育”,检察长带头宣讲专题党课,邀请区纪工委副书记进行廉政教育,举办“分享援疆故事 凝聚奋进精神”向身边的榜样学习活动、“3·23赶考日”主题教育和“学党史、诵经典、谈感悟”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专题学习,切实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重点做好查纠整改,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召开座谈会开门纳谏,交叉评查藁城、赵县、裕华院重点案件157件,积极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队伍建设巡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等重点工作,共自查自纠“6+N”类顽瘴痼疾52个,建章立制24项,并汇总形成本院《管理制度汇编》,切实优化了检察政治生态。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打造“轻刑快办绿色通道”,开展“脚下的安全”窨井盖专项治理活动,为办事人员开放单位停车场等,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以扎实的业绩彰显活动成效。

  不断加强检务管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和管理,两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自觉把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细化“三个规定”填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锤炼检察队伍。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相融合,完成设立党总支,并在5个内设机构分设党支部,部门负责人任党支部书记,切实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加强“两会”“七一”等重要节点保密安全,进一步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将检察官绩效考评与业务数据挂钩,与绩效工资和评先评优挂钩,做实做细检察官业绩考评。高度重视检察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检察工作网配套设施,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和案件质量评查系统配置,开展“检察官走进实验室”活动,办理各类技术审查案件100余件,不断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

  对标全年工作任务,由于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1年检察工作开展得还不全面、不均衡,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在提升服务大局的有效性、拓宽法律监督手段、加大公益诉讼的办案力度、提升队伍干事能力等方面,需要在明年迎头赶上。

  一是围绕中心护发展。准确把握省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障全区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发展,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二是打击犯罪保稳定。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着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三是强化监督促公正。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严守冤错案件底线,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四是坚持不懈抓队伍。利用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学习党史激发出来的蓬勃力量,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精准管理、系统管理,切实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不断增强检察队伍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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