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民事执行活动全程法律监督,依法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民事执行全程监督的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法院民事执行程序中,违法不予立案、超期立案;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分配执行款物等执行活动以及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其他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的线索。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1.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及时查证、核实的;
2.未按规定依职权调查财产状况的;
3.未及时查封或者违法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
4.明显超标的查封的;
5.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的;
6.查封后无正当理由超期未采取变价或者其他执行措施的;
7.违法变价或者违法处分的;
8.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分配、未发还或者违法分配、发还执行款的;
9.执行异议、复议、申诉等执行审查活动存在违法、错误情形的;
10.涉及虚假诉讼的。
二、线索提交方式
1.来访:请至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访举报和申请监督。
2.来信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学苑路81号,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邮政编码050000。
3.来电:请拨打电话12309、0311-85282000,85118685。
三、提交线索材料要求
为便于核查和联系,请提供以下材料:
1.线索提供人的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2.案件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执行文书等);
3.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虚构、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据,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院对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3.本院对线索依法核实调查,如不符合监督受理条件将不予受理。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案件线索征集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