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院概况 | 检察要闻 | 检务公开 | 典型案例 | 学习园地 | 政务公开 | 检察文化 | 图说检察 | 视频资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条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